~引子:
在以色列工作的时候,与法利赛人曾有过几次直接的接触,感觉上他们挺和气的。并不像我们常讲的“假冒伪善”的人。可能我比较幸运,遇到的都是比较好的,像保罗一类的法利赛人。所以,就想更进一步走进法利赛人的世界。两年前就读过这篇文章,今天干脆就把它转贴在自己的BLOG上,便于和朋友分享。
~原文:
圣经中的法利赛人形象极差,他们以爱慕虚荣、自以为是著称,以致常常遭到耶稣的严厉斥责,“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无形中成了他们的专用名称。因此,在许多基督徒的印象中,法利赛人已经成为“伪君子”的代名词。常有人因对他人不满,就以“法利赛人”称之,以示发泄,而被称为“法利赛人”的人,也会觉得这是奇耻大辱,“法利赛人”几乎成了基督徒专用的骂人话,由此可见人们对法利赛人的憎恶程度。可是,法利赛人真的就是十恶不赦的坏人吗?最近再读《路加福音》18章9至14节中关于法利赛人的故事时,我看到了法利赛人的可爱之处。默想中发现,自己其实还不如法利赛人。
这段经文是耶稣所讲的一个比喻,而且是专门用于指责法利赛人的比喻。因此,当我们阅读这段经文的时候,就会勉励自己应当成为税吏,而不要成为法利赛人。然而,假如只是如此简单地理解这个比喻,就会偏离这个比喻的中心教训。
需要知道,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意思,并不是要全盘否定法利赛人,也不是要褒奖税吏,因为他们同样都是罪人。耶稣批评法利赛人的祷告,只是针对祷告中的前一部分内容——“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因为他在祷告中藐视别人。但他并没有否定祷告中的后一部分内容——“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同样,耶稣夸奖税吏的祷告,也只是夸奖他的认罪的态度,而不是肯定他平时的行为,因为耶稣熟知他们平时的行为,也熟知他们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耶稣所要向人们说明的是,税吏谦卑认罪的态度要比法利赛人的孤芳自赏可贵。法利赛人错了,但他的错不是因为他“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是因为他“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和“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而是因为他“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
从深层次地思考,这个比喻也在向我们说明,应当如何对待内在的生命操练和外在的信仰体现。对这个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圣经一直教导我们应当注重内在生命的操练,就像税吏那样,谦卑认罪,蒙主喜悦。但是,圣经也从来没有反对人有外在的信仰体现。诚然,只有外在的宗教表现并不足以蒙上帝喜悦,因为上帝更喜爱人用心灵和诚实拜他,但连这一点也没有,他就更加可怜。如果一个人没有一点外在的体现却口口声声标榜自己内心有多么清洁的人,他所说的一切就值得人怀疑。我们往往因为痛恨法利赛人的做作,所以就因此否定了一切信仰礼仪和信仰当有的外在体现,这是不妥当的。比如,常有人说,无论奉献多少钱,都不如内心圣洁更好。受这种思想的影响,有人就再也不奉献一分钱,而只去追求“内心的圣洁”。可是,一个基督徒连一分钱都舍不得奉献,他的内心还可能圣洁吗?这样的理解,纯属对这个比喻的误读。
回到这个比喻来看,法利赛人对待上帝及对待他人的态度的确不对,这是因为他的内在生命尚有不完全之处,但耶稣并不因此就反对他的信仰体现,如禁食和奉献等。法利赛人一向生活严谨,坚持读经、坚持禁食,在奉献的事上更是从不马虎,他们严格按着律法的要求,献上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甚至连“薄荷、芸香并各样菜蔬”都献上十分之一(参路11:24,虽然这一点也是耶稣指责他们的地方,因为他们“将薄荷、芸香并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那公义和爱上帝的事反倒不行了”。不过,耶稣在这里也并不是否认他们的奉献,他所批评的是他们只知道奉献,而不知道“那公义和爱上帝的事”的做事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利赛人是可爱的,是我望尘莫及的。他每个礼拜禁食两次,这一点我没有做到;他献上所有收入的十分之一,而我总是只献上工资的十分之一,而稿费和其他收入的十分之一就想据为己有。可惜今日有许多人却以法利赛人虽然每周禁食又奉献十分之一却得遭到耶稣的批评为由,否定禁食和奉献的价值。
总之,我要效法税吏的谦卑和虔诚,并要避免法利赛人的自恃和骄傲,但也决不能以没有法利赛人那样的禁食和奉献而荣,在这方面,我确实不如法利赛人。法利赛人已经有了外在的信仰体现,如果再端正了自己对上帝及对人的心态,就可以成为成功的基督徒。而我呢?即使有了端正了自己的信仰态度,还需要继续在外在的体现上继续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依然不如法利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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